
01EMPLOYMENT PASS
工作准证
自雇 EP
以真实经营为基础,评估企业主在新加坡任职及申请工作准证的可行性。
- 经营与职位
- 设立并实际经营新加坡公司,由雇主就真实管理或专业职位提出 EP 申请。
- 薪资门槛
- 目前固定月薪一般从 S$5,600 起;金融服务业从 S$6,200 起。要求随年龄递增,并非所有申请人的统一标准。
- 资格评估
- 除符合豁免情形外,须通过 COMPASS,达到 40 分;同时核对适用的招聘广告要求。
“自雇 EP”是常用业务表述,并非独立的官方准证类别。持股或公司注册本身不等于取得工作权。
2027 年薪资调整
2027 年 1 月 1 日起的新申请,最低固定月薪升至 S$6,000,金融服务业为 S$6,600,并随年龄递增。新标准亦适用于 2028 年 1 月 1 日起到期准证的续期。
我们的服务
评估业务与职位、准备申请材料,并支持公司设立、准证申请及后续合规。续期须按届时要求重新评估;EP 不等于永久居民身份。
政策依据
政策核对 · 2026 年 9 月 17 日
MOM · EP 资格与薪资要求 ↗
02OVERSEAS NETWORKS & EXPERTISE PASS
工作准证
ONE Pass
为具备相应收入背景或杰出成就的专业人士,评估更灵活的在新加坡工作与创业方式。
- 准证特点
- 首次有效期最长 5 年;可同时创办、经营及受雇于多家公司,仍须遵守相关雇佣合同。
- 收入路径
- 通常须在申请前连续 12 个月从单一雇主取得至少 S$30,000 固定月薪,或凭符合条件的新加坡未来职位申请。
- 其他条件
- 须按个人情况核对雇主规模及在新加坡任职记录;体育、艺术文化、学术研究领域的杰出成就另有评估路径。
ONE Pass 是工作准证,不是永久居民身份;满足薪资条件并不等于必然获批。
雇主与申请背景
适用的成熟企业标准为市值至少 5 亿美元或年营收至少 2 亿美元。境外任职与未来职位路径各有条件;现有准证持有人还须核对在新加坡工作至少一年的要求。
续期与年度申报
续期须达到适用标准:例如过去五年在新加坡平均固定月薪至少 S$30,000,或经营本地公司并雇用至少五名达到规定薪资的本地员工。须按 MOM 要求申报专业活动与收入。
已公布 · 2027 年 AI 与科技通道
MOM 已公布自 2027 年 1 月 28 日起开放 AI 与科技通道,另设收入构成、经验及企业背景要求。目前尚未开放,不能作为现行申请条件使用。
政策依据

03GLOBAL FOUNDER PROGRAMME
创业支持
GFP 全球创始人计划
支持具有成熟创业或业务拓展经验的创始人,从新加坡建立面向全球的新事业。
- 适用背景
- 已将初创企业拓展为全球业务的创始人;在跨国公司或科技独角兽拓展重要产品或业务线的核心人员;或已有显著商业成果的深科技创始人。
- 新事业计划
- 重点评估新项目、商业潜力与新加坡布局,支持内容依项目契合度及发展阶段确定。
- 支持方向
- 包括创业生态、人才与准证申请便利、客户及投资者对接;入选者可获 EDB 邀请申请 ONE Pass。
GFP 是创业支持计划,并非独立签证或永久居留计划;入选、准证、融资与补助各有评估条件。
GFP 与 ONE Pass 的关系
EDB 为入选创始人提供 ONE Pass 申请邀请及支持,准证仍须申请与审批。不可把 GFP 理解为自动取得 ONE Pass,或一项统一金额的投资移民方案。
我们的服务
评估创始人履历、过往业务成果与新事业计划,评估项目契合度,支持材料准备及后续设立规划。计划参与资格与支持范围由 EDB 确定。
政策依据

04VARIABLE CAPITAL COMPANY
基金架构
VCC 基金设立
为有明确投资策略与管理需求的客户,规划新加坡可变资本公司基金架构。
- 基金架构
- 可设单一基金,或采用伞形结构下设子基金;子基金之间的资产与负债依法隔离。
- 管理与治理
- 须委任符合规定的基金管理人,并落实董事、公司秘书、审计及反洗钱要求。
- 设立与运营
- 先确认投资者类别、投资策略与发行范围,再核算设立及持续运营成本。
VCC 是基金载体,不是基金管理牌照;设立本身不自动带来税务豁免或居留资格。
政府登记费用
ACRA 公布的名称申请与注册费用合计为 S$8,015;子基金注册为每个 S$400。基金管理、法律文件、审计及行政等费用另计。
我们的服务
制定基金架构、准备设立文件,并协助建立运营及合规职能。涉及受监管的基金管理活动,须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主体执行。
政策依据

05SINGLE FAMILY OFFICE
家族治理
家族办公室设立
为家族资产管理与代际传承设立新加坡单一家族办公室,并评估 13O 或 13U 基金税务优惠的适用条件。
- 家族与资产
- 确认家族成员、资产权属、资金来源及管理范围,评估单一家族办公室的适用性。
- 治理与合规
- 明确投资决策权限、团队职责与日常职能,并核对适用的牌照豁免及申报要求。
- 13O/13U 基金资产
- MAS 公布的 SFO 条件列明,13O 与 13U 的指定投资管理资产门槛分别为 2,000 万及 5,000 万新元。具体适用规则须按基金类别及申请、批准日期核对。
家族办公室设立、基金税务优惠及家庭成员的居留申请,须分别评估。
设立、税务优惠与居留
设立单一家族办公室、申请 13O 或 13U 基金税务优惠,以及家庭成员的工作准证或永久居留申请,属于不同程序,须分别符合适用条件。
可计入的资产与持续条件
家族整体净资产、自有经营企业估值,不等于可计入门槛的基金资产。MAS 的 SFO 问答明确,家族经营业务投资不计入上述最低指定投资资产测试;相关基础期末须达到适用资产门槛并满足其他条件,方可适用该期税务豁免。
投资团队与运营要求
MAS 的 SFO 计划资料分别列明 13O 配置 2 名、13U 配置 3 名投资专业人员,均须至少 1 名非家族成员,并核对实质职责、资格及配置时点。年度开支、本地资本配置、申报及适用过渡条件须一并评估;资产门槛并非设立总成本。
牌照豁免与申报
按现行单一家族办公室框架,适用豁免的 SFO 须向 MAS 提交业务开展通知,为 SFO 及其新加坡基金实体在 MAS 持牌银行维持账户,并提交年度申报。须先确认符合单一家族及资金管理范围等适用条件。
我们的服务
评估家族资产、资金来源及管理需求,设计实体与治理结构,准备设立文件,并评估税务优惠及家庭成员工作准证的申请条件。服务内容以书面协议为准。

06INTERNATIONAL HEADQUARTERS
总部设立
IHQ 国际总部设立
为具有跨境业务的企业,规划在新加坡设立区域或国际总部。
- 总部职能
- 明确战略管理、区域运营及集团支持等实际职能,以及新加坡实体与海外业务的关系。
- 业务实质
- 结合管理团队、人员配置、本地开支与业务计划,评估总部运营的可行性。
- 激励资格
- 拟申请 IHQ 相关税务优惠时,须与公司设立及人员准证分别评估,确认适用计划与审批条件。
总部公司注册、IHQ 激励资格与管理人员的工作准证属于不同事项。
总部设立与税务优惠
总部设立本身不产生税务优惠资格。拟申请激励时,须另行核对 EDB 适用计划、合资格活动及业务承诺;具体待遇以审批条件为准。
我们的服务
评估集团架构与总部职能、支持新加坡实体设立,并结合业务需求评估激励及管理人员准证的申请可行性。
政策依据
政策核对 · 2026 年 9 月 17 日
EDB · 激励与企业支持 ↗
07GLOBAL INVESTOR PROGRAMME
永久居留
GIP 全球投资者计划
面向具备相应商业或投资背景、拟从新加坡拓展业务的全球投资者,申请永久居民身份。
- 方案 A · 企业投资
- 至少 S$1,000 万,投资新加坡新企业或扩展现有业务,并符合持股、管理及商业计划要求。
- 方案 B · 指定基金
- 向 GIP 指定基金投资 S$2,500 万。须审阅基金条款、风险及费用。
- 方案 C · 家族办公室
- 在新加坡设立管理资产至少 S$2 亿的单一家族办公室;其中至少 S$5,000 万须按规定转入新加坡,并在指定期限内投入 EDB 指定投资。
官方中文名称为“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”。先符合申请人背景要求,再选择投资路径;投资金额不等于总费用,也不代表必然获批。
申请资格与投资期限
申请类别涵盖成熟企业主、下一代企业主、高增长企业创始人及家族办公室负责人,各有业绩、持股或资产要求。家族办公室负责人类别只可选择方案 C。方案 C 的指定投资须最迟于最终批准后 12 个月内完成,并在再入境许可有效期间维持。
家庭成员与后续维持
符合条件的配偶及未满 21 岁未婚子女可随申请纳入;男性家属须核对国民服役义务。后续 REP 续期涉及对应投资、业务、就业及居住条件,须在申请前评估。
